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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已使用核算项目管理的科目下新增明细科目正确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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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现象】:
KIS专业版中,在一个管理了核算项目的科目如下增加明细时,系统提示:已有业务发生,不能直接新建子科目。。。但是在实际录入凭证时,无法录入核算项目


【分析】:
这是由于在新增科目时,只是入了科目的基本信息,但并没有同时指定相应的核算项目类别造成的。在一个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的科目下新增明细科目时,系统会自动把以前所有的数据,都转移到第一个新增的明细科目上,这时要求第一个明细科目在新增时,必须要设置为跟原来的科目一样的管理核算信息,包括对核算项目的管理设置。


【处理】:
1、在新增科目时,需要同时设置对应的核算项目的信息:

2、科目建立完成后,就会自动继承原科目的所有数据。这时再进行凭证录入,就会发现科目录入已经正常了:

3、如果已经存在没有按正常操作造成的新科目(假设科目代码为A)不能正常使用核算项目管理的情况,只有通过数据处理,更新正确的信息后才能继续使用该科目了:
1)独立备份账套;
2)新增一个任意地科目(假设科目代码为B),设置为与A科目要求管理的核算项目一样的科目属性,如A科目要管理客户 职员这两个核算项目类别,则B科目也同样要设置为管理客户 职员这两个核算项目类别;
3)以下的SQL进行信息更正(根据实际情况更正相应的科目代码):
update t_account set Fdetailid=(select fdetailid from t_account where fnumber='B')
where fnumber='A'
4)完成上述处理后,再检查科目管理以及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。